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5-034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挂牌
方式,转让子公司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联容”)16.06%的股
权(对应注册资本 1,866,848 元)。近日,由吴怡芳、陈吉文、厦门联容智创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
司组成的联合受让方按当前挂牌价人民币 1076.40 万元摘牌,交易双方签订了
《产权交易合同》。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牌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无锡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厦
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 16.06%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866,848 元,以下简称“本
次股权转让”)。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简称
“《资产评估报告》”),厦门联容 16.06%部分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1076.40 万元。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
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
二、交易进展情况
文、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上
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受让方按挂牌价 1076.40 万元的报价成为厦
门联容 16.06%股权的受让方。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与受让方将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后续转让事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受让方为由吴怡芳、陈吉文、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受让方:
就职单位: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
职务:副总经理
就职单位: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
职务:总经理
陈吉文为厦门联容原股东,持有厦门联容 4.73%股权。
法人/组织名称 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ER5YKP90
成立日期 2025 年 8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 7 号光业楼第五层西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怡芳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主营业务
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吴怡芳
法人/组织名称 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TPAE0D
成立日期 2021 年 1 月 20 日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 88 号台湾科技企
注册地址
业育成中心 E805B 室
法定代表人 张林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 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林城
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EN5KBEX5
成立日期 2025 年 6 月 17 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 188 号
注册地址
A-522 室
法定代表人 蒋俊炜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主营业务
技术推广;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蒋俊炜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1:吴怡芳
乙方 2:陈吉文
乙方 3:厦门联容智创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 4:米博(厦门)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5:上海嘉泽晟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1、乙方 2、乙方 3、乙方 4 与乙方 5 合称为乙方。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厦门联容电控有限公司 16.06%股权(对应注册资
本 1866848 元)有偿转让给乙方。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经无锡产
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
则确定乙方为转让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小写)1076.4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零
柒拾陆万肆仟元整】转让给乙方。其中,乙方 1 受让标的企业 2.104%股权(对
应注册资本 244,565 元),受让价格为 1,410,130 元;乙方 2 受让标的企业 2.315%
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69,021 元),受让价格为 1,551,140 元;乙方 3 受让标的
企业 1.82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211,957 元),受让价格为 1,222,116 元;乙方
元;乙方 5 受让标的企业 9.118%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059,783 元),受让价格
为 6,110,569 元。
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贰万元整】,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价
款的一部分。
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754.4 万元【即
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肆万肆仟元整】一次性支付至无锡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
账户。
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
乙方受让产权转让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转让后的
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资产处置。
配合,于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无锡
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
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双方共同承担支付。
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5%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
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款的 0.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
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支付交易价款的 0.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采取下列第 2 种方式:
(1)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
益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
人予以认可的。
(4)因本合同中约定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的。
方。
产权交易凭证失效,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报无锡产权交
易所有限公司备案,并将产权交易凭证交还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执法机构查封资产的情形;
(2)权益、资产担保的情形;
(3)资产隐匿的情形;
(4)诉讼正在进行中的情形;
(5)影响产权真实、完整的其他事实。
诈行为。
内的相关产业政策。
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本合同成立和产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力。
执壹份,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留存壹份用于备案,市场监管部门、备查各壹
份。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
展的内生动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对厦门联容
实施控制,厦门联容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