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氏技术: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9 21: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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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5-105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
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7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80,000.00万元担保额度,额度
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中为芜湖佳纳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30,000.00万元的
担保额度;为佛山市格瑞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格瑞芬”)及其子
公 司 提 供 不 超 过 100,000.00 万 元 的 担 保 额 度 ; 为 其 他 子 公 司 提 供 不 超 过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纳”)的业务发展需要,
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
简称“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江西佳纳
自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兴业银行赣州分行申请的最
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佳纳”)的业务发展需
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
广东佳纳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期间合计向华夏银行广州
分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此前已发生担保的续期,担保金额较此前未发生变化。
   (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广东佳纳的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广东佳纳自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7 日期间向民生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授信提
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
   (四)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广东道氏陶瓷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陶瓷”)的业务发展需
要,为保障其资金需求和稳健发展,公司与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
市支行(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行环市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道氏陶瓷自 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8 日期间向农村商
业银行环市支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3,553.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
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此前已发生担保的续期,担保金额由此前的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530,000.00 万元,
担保余额为 450,825.99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79,174.01 万元;公司对佛山格瑞
芬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0,0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18,284.00 万元,可用担
保额度为 81,716.00 万元。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50,000.00 万元,担保
余额为 127,253.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22,747.00 万元。
   上述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上述担
保后,公司对芜湖佳纳及其子公司、佛山格瑞芬及其子公司和公司其他子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为 596,362.99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83,637.0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债务人: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壹亿元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
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
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
用等。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
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贰亿元整。
  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
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
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
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债务人: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叁亿元整。
  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
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
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
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
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
下方式确定:
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则甲方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
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债务人:广东道氏陶瓷材料有限公司
  本合同所担保之最高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叁仟伍佰伍拾叁万元
整。
  每份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
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财产保全费、仲裁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通知费、公告费、案件
调查费、过户税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应继续对被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的,并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
延期期限届满(或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
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助于促进被担保子公司的资
金筹措和资金使用良性循环,保障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
  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对其
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
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累计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授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780,0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5.58%。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596,362.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88.37%;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3,233.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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