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9 2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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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5-11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
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成员。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李强先生(董事长)、李震先生、陈素真女士、刘大升先生、居琰先生、徐
小兰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陈守德先生、何为先生、吴沂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守德先生(主任委员)、吴沂先生、徐小兰女士;
  (2)提名委员会委员:何为先生(主任委员)、陈守德先生、陈素真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沂先生(主任委员)、何为先生、李震先
生;
  (4)战略委员会成员:李强先生(主任委员)、刘大升先生、何为先生、
吴沂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一。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
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守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
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20日在巨潮网
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的公告》。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王坚先生、证券
事务代表郑家双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周江波先生、王坚先生、郑家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160382
  传真:0592-3155777
  电子邮箱:hxdzstock@hon-flex.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火炬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后,董事兼副总经理丁澄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董事
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吴俊龙先生、
独立董事李绍滋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成员杨辉先生、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杨辉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徐小兰女士、唐正蓉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公司副总经理巫少峰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
公司副总经理赖晓晶女士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本次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其离任后股份变动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
极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周江波先生
  周江波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
大学经济学院财政金融系税务专业,本科学历。曾先后任厦门中骏机械有限公司
财务副经理、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财务资深经理、宸鸿科技集团中国大陆区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
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周江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坚先生
  王坚先生: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于
培训生,光大安石投资者关系高级经理,阳光城(000671)证券事务代表、证券
高级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王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00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家双先生
  郑家双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奥佳华智能健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
部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郑家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有关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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