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
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度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
使用。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
文件。公司财务部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职责。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本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
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和日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
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不
涉及募集资金。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方案,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作为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
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
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
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
成公司损失;
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三、交易风险管理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
措施如下:
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
绝投机性行为。
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
兑损失。
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
制处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
证制度的执行。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合法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为降低或规避汇
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
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
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
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