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9 2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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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11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15:00。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1 ) 参 加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代 表 共 219 人 ,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97,253,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172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373,48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3.6455%。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
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350,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7,4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954%;反对 3,249,2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5681%;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本次股东会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105,352,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9,3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2121%;反对 3,247,9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5566%;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4,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0,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374%;反对 3,260,4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6665%;弃权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1,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87,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110%;反对 3,261,7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6780%;弃权 2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3,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0,0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304%;反对 3,262,8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6876%;弃权 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5,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1,7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453%;反对 3,261,7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6780%;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4,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0,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374%;反对 3,261,3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6744%;弃权 2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86,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022%;反对 3,265,6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7123%;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5,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2,0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479%;反对 3,260,4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6665%;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3,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90,4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339%;反对 3,259,8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6613%;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1,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87,9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119%;反对 3,259,8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6613%;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5,340,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086,8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71.1022%;反对 3,260,4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8.6665%;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表决情况:同意 108,561,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308,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266%;反对 41,1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615%;弃权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119%。
  表决情况:同意 108,565,9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312,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627%;反对 38,9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421%;弃权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952%。
  上述提案 1.00 及 2.01、2.02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均经本次股
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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