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9 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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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目        录
一、日程安排······················································2
二、会议议案
( 一 )《 关 于 选 举 董 事 的 议 案 》 · · · · · · · · · · · · · · · · · · · 4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8
(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9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17
(五)《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19
( 六 )《 关 于 撤 销 监 事 会 的 议 案 》 · · · · · · · · · · · · · · · · · · · 2 1
                    日程安排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股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 , 9:30-11:30 ,
日的 9:15-15:00。
   二、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台国际大酒店
   四、现场会议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签到
   (二)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四)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表决权数
   (五)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统计表决结果
(七)股东提问或发言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本次大会现场会议法律意见
(十)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陈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
  以上,请予以审议。
  附件:陈华先生简历
                   公司董事会
附件
                        陈华先生简历
     陈华,男,彝族,1972 年 3 月生,贵州盘州人,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1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程硕
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
     简历如下:
矿采矿二区技术主管,采矿三区助理工程师,采矿四区技术主管、
副区长
矿采矿三区区长、采矿四区副总工程师兼区长、驻土城矿安监处
处长、土城矿副矿长(2007.12 被评为高级工程师)
矿长、矿长

    (2010.03--2012.12 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
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林东煤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党委委员(兼)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林东煤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党委书记(兼)
    (2010.09--2013.12 中国矿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
士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组成员
组成员,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
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十三届贵州省委候补委员,贵州省委十三
届三次全会递补为省委委员
议案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0,875,009,053.38 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23.957 元(含税)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 为 125,227.0215 万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二)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
动的,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以上,请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汇报
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4)
                         。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信心,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实施
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
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
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
总额
                   占公司总股                    回购实施期限
       拟回购数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本的比例
       量(股)                       额(亿元)
                    (%)
减少注册                0.0635        15(含)
           —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资本     1,589,294   —0.1269        —30(含)   日起 6 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
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887.63 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 794,647 股—1,589,294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887.63 元/股(含)
                              。该回购
价格上限为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3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
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回
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并注销后                      回购并注销后
回购前总股本          (按回购资金下限计算)                (按回购资金上限计算)
  (股)           总股本数量  变动数量                总股本数量   变动数量
                 (股)    (股)                 (股)    (股)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
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
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分析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3047.38 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2570.70 亿元,现金和现
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1595.02 亿元。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上限人民币 30 亿元全部使用完
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的 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17%、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
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产生
重大影响。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
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
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在回
购期间无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3),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月 20 日,控股股东已增持 797,125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6365%,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16,119.62 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
  (十一)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
具体情况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均回复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
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
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事务;
署、执行等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等;
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章程》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
《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不确定性
购方案确定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
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
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请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 2025 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拟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一系
列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陆续进行了修订,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了
新的要求。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新要求,满足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
规则》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此次修订基于新《公司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撤销监事会,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细化董事会专委会组成与职权,新增议案无效、
可撤销情形及完善内部审计、内控评价内容;二是新增“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并明确 9 条限制要求,补充董事任职资格、
责任承担等内容,新增独立董事章节;三是扩大股东知情权,降
低股东向股东会提案门槛等。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暨撤销监事会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5)。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因增删条款导致其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序号进行相应调
整,如有相互引用的,其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请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 2025 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拟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背景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的持续完善,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要求日益严格,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严格遵循最
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制度管理规范,对现行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名称和内容进行系统性修订。
  二、修订内容
  此次修订基于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主要修订内容:一是将原《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更名为《关联交易决策管理细则》;二是完善
关联人认定标准。根据最新监管规定,更新关联人的认定情形,
明确视同关联人的判断标准,强化关联方识别的全面性与准确
性;三是细化关联交易类型与定价机制。细化关联交易事项清单,
明确定价原则及参考依据,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四是健全内部
管理机制。明确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管理职责,建立前置审查、
定期报告及动态监控机制。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因增删条款导致其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管理细则》条款序号进行相应调整,如有相互引用的,
其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细则》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请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贵州茅台
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撤销监事会,现任监事同
步退任,公司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
事会、监事的条款将不再适用。
  以上,请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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