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4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董事黄英强先生、监事丁雪梅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范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披
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英强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2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5%);
持有公司股份 13,9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1%)的监事丁雪梅女士计划
(即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年 11 月 18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4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3%);持有公司股
份 37,5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36%)的高级管理人员范江先生计划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3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4%)。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黄英强先生、监事丁雪梅女士、高级管理人员范江先生
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黄英强 集中竞价 / 0 0.0000
丁雪梅 集中竞价 14.98 3,485 0.0013
范 江 集中竞价 / 0 0.0000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股东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960 0.0061 16,960 0.0061
黄英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40 0.0021 5,740 0.00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20 0.0041 11,220 0.0041
合计持有股份 13,940 0.0051 10,455 0.0038
丁雪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85 0.0018 1,500 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55 0.0032 8,955 0.0032
合计持有股份 37,560 0.0136 37,560 0.0136
范 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40 0.0042 11,640 0.0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920 0.0094 25,920 0.0094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说明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关承诺的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实
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
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