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9 18: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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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93年(由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中兴华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中兴华所在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本公司“C40仪器仪表制造业”审计客
户5家。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上
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
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9
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兰华,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提供过年度报表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东才,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在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0年3月转入中兴华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先后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证券审计业务参与较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伟,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9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过软通动力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5年9月开
始在中兴华执业,将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
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2025年审计费用双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
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
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
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
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签署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兴华在执
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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