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131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股数 369,566,61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35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琴明世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佟艳芹、李明达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吉林琴明世兴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