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报告书披露日 2025年4月24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 1500万元-3000万元
回购用途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数量 10108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份比例 1.31%
累计已回购金额 29995539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79元-3.72元
实际回购时间区间 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
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 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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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详情及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及披露情况
式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4)。回购期内,公司按规定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7 日、2025
年 6 月 4 日、2025 年 7 月 2 日、2025 年 8 月 2 日、2025 年 9 月 2 日、2025 年
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01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1%,最高
成交价为 3.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995539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股份方案约定的
回购价格上限,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实施期限等,
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承诺,维护
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没有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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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
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
关权利。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的股份,
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