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9 18:06: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6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5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9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5 日
               至2025 年 12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件的议案
    制度》的议案
    办法》的议案
    办法》的议案
    办法》的议案
    度》的议案
      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se.com.cn ) 及 公 司 网 站
(http://www.hongtastock.com)公开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
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
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
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
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
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
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五)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36   红塔证券   2025/11/27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 A 股股东登记方式:
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附件 1)。
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附件 1)。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
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
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
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
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欢迎各位股东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9 楼董事会监事会
办公室
   联系人:毕文博、许梦泽
   联系电话:0871-63577113
   电子信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邮政编码:65001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全天,与会股东或授权委托人交通、食宿
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2 月 5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
        理办法》的议案
        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
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
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
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红塔证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