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7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
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49)。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序 获 授 的 股 票 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号 权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16 人)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67.00 14.07% 0.42%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
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 48 个月。
(2)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
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行权安排:在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
应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
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的行权期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
下一个行权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
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
公司将予以注销。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时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6 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7 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3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
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
的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具体参照公司有关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行权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需改善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极差(E)
(D)
行权比例 100% 100% 100% 8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权益,由公司统一注销处理,不可递延至
以后年度。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及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的一致。
五、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
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
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用该模型对拟预留授予的 67 万份股票
期权进行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年化波动率);
年期、2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预留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
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①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
生的摊薄影响。
②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