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8 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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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10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获悉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2025)皖 15 破 1 号-债会公告》(以
下简称:《债权申报公告》),通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前,向聆达股份管理
人申报债权。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 时 30 分以网络会议的
方式召开,子公司金寨嘉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以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网络会议的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一、债权申报的时间及方式
   聆达股份及子公司金寨嘉悦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前,向管理人(通
讯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 1 号嘉悦新
能源办公楼聆达公司管理人办公室;邮政编码:23732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
律师 13061660376、王律师 18001961119)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
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
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在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预重整期间已经申报债权
的,视为在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债权,无需另行申报。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的债
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聆达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 时 30 分通过网络
债权人会议形式召开,金寨嘉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
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
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
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公司未能顺利实施或执行完毕重整计
划,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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