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东星云开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否
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核查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将遵守上市公司关于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防止资金占用情形的发生。
因此,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是否存在被其股东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邢雨晨 徐振宇 张成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