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东星云开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
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如下承
诺:
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
质性差异。
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的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查,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
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邢雨晨 徐振宇 张成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