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ST 奥维 公告编号:2025-08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否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本 次 股东 大 会 的股 东和股 东 代表 共 164 名, 代 表有表决 权 的股 份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033,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8,176,7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9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082,18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082,18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3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4272%;反对 45,608,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5.5127%;弃权 6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78%;反对 27,513,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621%;弃权 6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同意票数未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被否决。
逐项审议议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7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1.0070%;反对 18,9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9128%;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43,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09%;反对 8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2%;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7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1.0070%;反对 18,9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9128%;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43,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09%;反对 8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2%;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7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1.0070%;反对 18,9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9128%;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43,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09%;反对 8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2%;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7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1.0070%;反对 18,9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9128%;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43,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09%;反对 8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2%;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75,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1.0050%;反对 18,9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9148%;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4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42%;反对 8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88%;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7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1.0048%;反对 18,9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9150%;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41,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36%;反对 8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95%;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77,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1.0070%;反对 18,9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9128%;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43,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09%;反对 8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2%;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177,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1.0068%;反对 18,9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9130%;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43,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02%;反对 85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9%;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表决结果通过。
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议案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杜方先生、李晔女士、孙一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3.0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杜方先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38,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3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5,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8%。
杜方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3.0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李晔女士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3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3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8%。
李晔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3.0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一女士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39,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3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6,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1%。
孙一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议案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孙芃女士、毕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议案 4.0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芃女士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45,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3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2,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1%。
孙芃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4.0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建忠先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2,446,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2.33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3,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47%。
毕建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杨宵律师、骞英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
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性指引第 1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