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
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海联
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
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
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
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
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或者可能
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
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者泄露未公开
重大信息。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
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
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
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
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
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
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或者对涉及市场热点
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
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
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
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
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
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
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
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证券事务中心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拟定相关回复内容,并提交董事会秘
书审核。董事会秘书审核完毕后及时予以发布。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者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敏感的回复,应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
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者回复不得在互动
易平台进行发布。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中心完成问题回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证券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