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3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
会议选举刘占理先生、夏春亮先生及邓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刘占理先生、夏春亮先生及邓艳女士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
员一起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刘占理
先生、夏春亮先生及邓艳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声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
刘占理先生,中国国籍,1981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加入公司,
历任公司产品工程师、车间技术主任、生产经理,现任子公司沃尔热缩代理总
经理。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占理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
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占理先生的任职资格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夏春亮先生,中国国籍,1988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2
年 7 月加入公司,历任本公司研发中心工程师、产品开发部主任,2017 年 6 月
至 2022 年 10 月任公司研究院管理部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子公司乐庭智
联董事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春亮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
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夏春亮先生的任职资格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邓艳女士,中国国籍,198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7 月加入公司,
历任公司成本管理会计、财务主任、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子公司财务分析
师、财务经理;2024 年 1 月至今任子公司沃尔新能源财务总监,2019 年 10 月
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8,320 股,通过员工持
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行人”。邓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