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5-09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厦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7,711,3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8.6646%。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
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473,7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关于拟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修订<业绩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同意股数 840,943,52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67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52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67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52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67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股数 840,943,74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补选
的议案》
《修订<利润
度>》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丽娟、祝晨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职位
姓名 职位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变动
董事、战略与 2025 年第一次
刘仕洪 离任 2025 年 11 月 17 日 审议通过
ESG 委员会委员 临时股东会
董事、战略与 2025 年第一次
彭明权 任命 2025 年 11 月 17 日 审议通过
ESG 委员会委员 临时股东会
孔东亮 监事会主席 离任 2025 年 11 月 17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会
单慧 监事 离任 2025 年 11 月 17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会
鞠彤欣 监事 离任 2025 年 11 月 17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会
五、备查文件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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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