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就公司202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管
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员工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工意见,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监管指引第1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
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