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8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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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新亚     公告编号:2025-06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区)1 栋 306A)
闻明先生主持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 15.0450%。
   其中:
   (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938,86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 3.1493%。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6,143,425 股;同意 75,637,92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61%;反对 8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4%;弃权 4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9,554,562 股;同意 19,049,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49%;反对 8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1%;弃权 4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20%。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6,143,425 股;同意 75,640,02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9%;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9,554,562 股;同意 19,051,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57%;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6%;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1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6,143,425 股;同意 75,638,02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63%;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9%;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9,554,562 股;同意 19,049,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54%;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8%;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1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6,143,425 股;同意 75,638,02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63%;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9%;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9,554,562 股;同意 19,049,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54%;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8%;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1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6,143,425 股;同意 75,595,52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04%;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9%;弃权 4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0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9,554,562 股;同意 19,006,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81%;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8%;弃权 4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91%。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6,143,425 股;同意 75,640,02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9%;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9,554,562 股;同意 19,051,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57%;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6%;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18%。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76,143,425 股;同意 75,640,025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9%;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4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9,554,562 股;同意 19,051,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57%;反对 8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6%;弃权 4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董楚、梁晓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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