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0 证券简称:奥美森 公告编号:2025-140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子邮件和/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包
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选择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
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98.03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6,505.59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具体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加强对海外市场及客户的深度服
务与市场辐射,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拟在境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内审部负责人已届退休年龄,为保证公司内审部工作的正常进
行,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黄永顺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4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发行股票 2,3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
资本由 6,000 万股变更为 8,300 万股。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
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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