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30 证券简称:欧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5-120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
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胥兴军、张霜、赵宇霆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
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征求
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认定核
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
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75)与《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
(公告编号:2024-076)。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
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77)。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
益的议案》。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
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完成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
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征求
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
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拟
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100)与《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
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进行核查
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 2024 年股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司完成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份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德恒
(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30%。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
列所述情形,满
足解除限售条
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
当人选; 售条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中汇会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
师事务所(特殊
考核目标为:
普通合伙)出具
业绩考核指标:满足营业 公司层
解除限 对应考 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 面解除 的《成都欧康医
售期 核年度 率两个指标之一(以 限售比
药股份有限公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 司 2024 年度审
X=100%
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一个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
解除限 2024 年 X=90% 2024 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25%
售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 2,211.59 万元,
X=80%
增长率不低于 20%
净利润增长率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为 34.20%,
满足
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所有激励对象
公司层面业绩
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考核要求。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或届时有效的薪 首次授予第一
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成都欧康医 个解除限售期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 可办理解除限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 有 34 名。34 名
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 激 励 对 象 在
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 2024 年度的个
分为 A、B、C 和 D 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人 层 面 绩 效 考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核结果均为 A,
评价等级 A B C D 个人可解除限
个人层面解除 售 比 例 为
限售比例 10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基本情况
本次符合解
本次符合解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 除限售的限
除限售的限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 占首次已获授限制
(股) 量占目前总
量(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董事长、
赵卓君 144,170 43,251 2.03% 0.04%
总经理
董事、副
伍丽 96,070 28,821 1.35% 0.03%
总经理
贾秀蓉 董事 72,150 21,645 1.02% 0.02%
赵仁荣 董事 72,150 21,645 1.02% 0.02%
魏柳丽 原董事 48,100 14,430 0.68% 0.01%
核心员工(29 人) 1,694,030 508,209 23.90% 0.51%
合计 2,126,670 638,001 30.00% 0.63%
注:1、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因此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初始 1,635,900 股,转增后为 2,126,670 股。
可转让 25%,上表中相关人员超出 25%的部分将计入高管锁定股。上表中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买卖股票时,还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
票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公开承诺。
公司原董事魏柳丽女士已于 2025 年 9 月 1 日离任董事,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自离任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分公司为准。
根据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拟按照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 34 名激励对象共计 638,001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已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业绩指标考核达到要求,34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A,可解除
限售比例均为 100%,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
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五、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议》;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