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安
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子公司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创环”)因芜湖市
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贷款融资不超过 17,000 万元,拟向安徽繁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村
支行贷款融资不超过 4,900 万元。公司持有芜湖创环 35.00%股权,公司拟按照持
股比例对上述贷款融资提供不超过 7,665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向芜湖扬子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 5,950 万元,向安徽繁昌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村支行承担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 1,715 万元。公司授权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
项法律文件。
公司持有芜湖创环 35%股权,对公司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担保事项将构成关
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新增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市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近一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保余额 保额度 公司最近一期净
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联担保
(万元) (万元) 资产比例
舜禹股份 芜湖创环 35.00% 46.07% 0.00 7,665.00 5.42% 是
上述担保事项由芜湖创环的控股股东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其
持股比例 55.00%提供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35.00%提供担保,并由芜湖创环为
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持有芜湖创环 10%股权的股东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
公司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经政府方同意后将所持有的芜湖创环股权在符
合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转让给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该持股股东未提供持股比例同等担保。公司将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
负债率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持续监控与管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叉口北侧 1 号
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
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
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固体
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仪
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
营、民用机场建设);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6,187.83 -
负债总额 2,850.72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2,850.72 -
净资产 3,337.11 -
营业收入 5,256.40 -
利润总额 13.11 -
净利润 13.11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人成立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故 2024 年无财务数
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参股子公
司芜湖创环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相关协议
等文件的签署。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65,9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对外担保等。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芜湖创环贷款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主要目的为满足芜湖市
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参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
务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且芜湖创环将为公司本次担
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芜湖创环提供担保事项符合芜湖创
环的经营发展需求,被担保方的控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向芜湖创环提供担保,因
持有芜湖创环 10%股权的股东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在项目竣工验收
后两年内,经政府方同意后将所持有的芜湖创环股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
要求的前提下,转让给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该持股股东未提
供持股比例同等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且芜湖创环将
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会进行审议。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相关议
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小金 黄 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