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8 20: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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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欧阳正良先生、方芙蓉
女士、兰美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小平先生、李
鹏志先生、王茂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小平先生为
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
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拟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不
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
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相关议案方
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
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
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正良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香港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曾任江西果王饮料有限公司业务员、番禺美特包装有限公司业务员、爱斯
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物流经理、雪华铃采购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
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阳正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5,918,868股;通过深圳市
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7,073,649股;通过泰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7,233,371股;通过泰安鹏城展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1,555,576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方芙蓉女士,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东莞王氏港建电子有限公司生产指导员、金盛电子厂采购专员、淇升电器(深
圳)有限公司PMC 、资电电子(深圳)有限公司PMC;公司计划部主管、供应链经理、
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芙蓉女士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
有公司限制性股票9,9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泰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257,62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兰美华女士,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日晶精密五金制品厂品质专员、向荣制品厂文控、锦胜包装(深圳)有限公
司体系文控;公司体系工程师、人力资源主管、证券事务代表、人力资源总监职
务。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美华女士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
有公司限制性股票9,9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泰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382,73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小平先生,196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硕士,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审计
经理、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贯众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欧陆通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
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小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李鹏志先生,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和冈比亚共
和国永久居留权,民革党员,博士,研究员。曾任安徽省淮北市纺织一厂计划处
主管,美国MARKWINS公司财务资讯部经理,瑞士ASPRO科技公司财务及资讯部总
监,芬兰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其间兼任顺威集团
研发及技术副总裁CTO、广东顺威赛特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智汇赛
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顺威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顺威
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名匠智汇(中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名匠智汇(深圳)科技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辽宁飞乐创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品
健康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松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
山九乐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意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上海成理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省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共青城智汇天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名匠智汇(中山)
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安徽睿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智
汇天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联文精密制造有限公
司监事、深圳市震乾智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深圳博仕人工智能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震有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怀化亚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鹏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王茂祺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和2005年7月先后毕业于
武汉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曾任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
任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深圳市小菜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中
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茂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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