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8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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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 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团大厦公司会议室。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5,919,81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53%。
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0,999,55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239%;反对744,6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700,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82%;反对744,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74%;弃权17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6,985,2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48%;反对4,760,1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20%;弃权17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686,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682%;反对4,760,1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819%;弃权17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9%。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16,999,45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75%;反对4,736,9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076%;弃权18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700,8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214%;反对4,736,9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49%;弃权18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37%。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16,999,85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76%;反对4,697,5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001%;弃权2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701,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229%;反对4,697,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69%;弃权22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2%。
   表决结果:同意516,933,7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449%;反对4,774,3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48%;弃权2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635,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747%;反对4,774,3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353%;弃权2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0%。
   表决结果:同意516,925,0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433%;反对4,774,3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148%;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626,4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420%;反对4,774,3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353%;弃权2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7%。
   表决结果:同意516,976,65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32%;反对4,721,9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047%;弃权2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678,0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357%;反对4,721,9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86%;弃权21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7%。
   表决结果:同意516,987,1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52%;反对4,719,23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042%;弃权2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688,5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753%;反对4,719,2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83%;弃权2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4%。
   表决结果:同意516,980,85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40%;反对4,682,0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971%;弃权25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682,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515%;反对4,682,0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87%;弃权25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98%。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6,999,13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0575%;反对4,746,4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094%;弃权172,82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700,5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202%;反对4,746,4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06%;弃权172,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92%。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0,954,21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153%;反对781,6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5,655,6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78%;反对781,6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4%;弃权182,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7%。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幸黄华律师、林彤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备查文件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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