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5-092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运粮河东路 701 号孩子王 D 栋 3 楼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汪建国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
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董事侍光磊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含委托代理人)共 968 名,代表股份 374,943,74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557%(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44,197,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49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2 人,代表股份 30,746,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56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4 人,代表股份 30,895,67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49,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2 人,代表股份 30,746,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564%。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北
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781,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98%;
反对 7,005,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8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733,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2.6753%;弃权 15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
议案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382,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33%;
反对 6,326,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74%;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34,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4779%;弃权 1,2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1,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2 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10,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10%;
反对 6,83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2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62,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2.1183%;弃权 69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1,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3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38,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82%;
反对 6,807,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9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2.0341%;弃权 69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4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13,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18%;
反对 6,807,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55%;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65,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2.0328%;弃权 7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5 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373,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09%;
反对 6,334,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95%;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25,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5038%;弃权 1,2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6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1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21%;
反对 6,301,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08%;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67,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3973%;弃权 1,22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7 发行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24,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47%;
反对 6,291,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1%;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76,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3646%;弃权 1,2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74,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78%;
反对 6,746,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94%;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26,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8367%;弃权 7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7,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09 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79,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2%;
反对 6,235,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32%;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31,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1837%;弃权 1,2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67,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2.10 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22,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39%;
反对 6,738,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73,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8121%;弃权 7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4,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62,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7%;
反对 6,275,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37%;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14,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3112%;弃权 1,2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5,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43,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7%;
反对 6,764,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42%;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95,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8959%;弃权 7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2,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9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63,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51%;
反对 6,250,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0%;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15,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2303%;弃权 1,22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2,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境
外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64,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53%;
反对 6,736,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6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16,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8033%;弃权 7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5,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议案 7.01 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80,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5%;
反对 6,184,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95%;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32,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0176%;弃权 1,27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9,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7.02 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51,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17%;
反对 6,688,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03,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6486%;弃权 80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1,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7.03 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60,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41%;
反对 6,688,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12,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6486%;弃权 79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1,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审议公司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8.01 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37,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81%;
反对 6,211,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8%;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89,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1063%;弃权 1,29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1,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2 关于修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66,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58%;
反对 6,192,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16%;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18,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0439%;弃权 1,28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1,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7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 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1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21%;
反对 6,742,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67,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8240%;弃权 7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3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江苏博思达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千秒诺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侍光磊、蔡博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
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13,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364%;
反对 6,887,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21%;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213,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2.2921%;弃权 79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聘请本次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367,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92%;
反对 6,802,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43%;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318,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2.0179%;弃权 77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1,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吴一尘律师、黄思颖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