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0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
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以现场与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的全体董事同
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
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刘黎明先生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
敦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进行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长金永峰先生未能亲自出
席会议,书面委托黄晓飞先生代为出席会议进行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黄晓飞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光伏电站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 50MWp 高倍聚光
光伏电站发电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加电站的营收和利润,公司拟对其实施技
术改进。项目建成后,光伏发电系统进一步升级,发电量将得到大幅度提升,有
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本议案经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