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欧科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8 1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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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三)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279,583,3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9.7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73,000,4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11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6,582,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42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5 人,代表股份 68,391,9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6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1,809,05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2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6,582,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425%。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成员、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96,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反对 83,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304,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新增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73,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16%;
反对 6,50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0%;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82,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5128%;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73,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16%;
反对 6,50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0%;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82,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5128%;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73,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16%;
反对 6,50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0%;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82,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5128%;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70,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04%;
反对 6,509,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3%;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78,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5179%;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73,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16%;
反对 6,50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0%;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82,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5128%;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73,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16%;
反对 6,506,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0%;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82,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5128%;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70,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04%;
反对 6,509,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3%;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78,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5179%;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98,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06%;
反对 6,480,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81%;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907,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4761%;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068,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96%;
反对 6,511,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90%;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76,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9.5210%;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93,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
反对 84,7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3%;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302,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宝杰、李怡非
 (三)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李宝杰律师、李怡非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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