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108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敏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61.74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7%
实际回购金额 3,000.123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33元/股~39.4665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
见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9 个月,
延期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2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
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
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回购最高价为 39.4665 元/股、最低价为 9.33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0.1235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
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在公司首次披露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的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
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8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00.2112 万元(不含
交易费),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5,955,099 100 211,094,299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84,900 1.14 1,617,400 0.77
股份总数 165,955,099 100 211,094,299 100
注:(1)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的公司总股本,回购完成后股份数量
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的公司总股本。
(2)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84,900 股公司股份,其中 974 股用于公司可转债
转股,1,883,926 股用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
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718870)。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总股本增加系“新星转债”转股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 1,617,4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回购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若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的,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
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