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25-05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
资本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杭萧钢构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拟将存放于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 9,997,714 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并根据
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和股本总额的条款进行修订及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368,966,150 股变更为 2,358,968,436
股,注册资本将由 2,368,966,150 元变更为 2,358,968,436 元。实际变动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关于变更股份用途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如上所述,公司本次注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997,714 股股份将导
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
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厦 5F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8:30-12:00、13:00-17:30;以邮寄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