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5-55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6 人,代表股份 132,238,46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4,871,24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7,367,22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3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3 人,代表股份 29,028,8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661,62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1 人,代表股份 7,367,22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0%。
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
(二)表决结果如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351,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41,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9437%;反对 450,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505%;弃权 43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57%。
(2)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285,898 股, 占出 席本 次股 东会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76,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7185%;反对 500,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254%;弃权 451,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6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