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 交 易 系 统进 行 网 络投 票 的 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11 月18 日( 星 期 二) 9:15 —
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 东 出 席 的 总 体 情 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东 151 人 , 代表 股 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5,918,72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73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6,287,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6,28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7 人,代表股份 6,28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8%。
会议由公司董事杨广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
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917,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35%;
反对 1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2%;弃权 1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998,400 股 ,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
《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5 年 11 月 19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内容。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