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4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4 会议室(四川
省成都市双流区双江路二段 688 号 7 栋 2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99,713,65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8.46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烨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
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李春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99,274,578 99.9121 395,289 0.0791 43,784 0.008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师事务所的议 4,935 89 4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徐昆、徐发敏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