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8 18:12:3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1.5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9月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四)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本次可归属数
                          获授限制性
                                       量占已获授予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本次可归属数量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小计           186.00   93.00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骨干人员(64人)        277.00   138.50   50%
           合计(73人)        463.00   231.50   50%
注:1、上表数据已剔除离职及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计73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
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结构
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5日出具了《安徽元琛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5]第32-00006号),对公司
审验,截至2025年10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上述73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231.5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8,750,700.00元,所有限制性
股票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发行股票来源为公司
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
份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11月17日完成。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元琛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