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在锂电池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苏州祺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祺添”)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就环氧乙烷衍生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开展战略合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经公司董事长
审议批准,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一)苏州祺添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电解液添加剂、功能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苏州祺添
总部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建有现代化的研发、质检实验室,配备完善先进的研发
检测设备,现有江苏常熟、山东嘉祥和福建连江三个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逾
省车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江
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苏州市瞪羚企业”、“江苏省产业研究院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等认定。苏州祺
添的新能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主要产能及产品:现建有 500t/a 乙烯基碳酸乙烯酯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VEC)、6000t/a 硫酸乙烯酯(DTD)、9000t/a 碳酸亚乙烯酯(VC)、6000t/a
氟代碳酸乙烯酯(FEC)、1000t/a 甲基二磺酸亚甲酯(MMDS)等。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在环氧乙烷衍生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材料方面,公司与苏州祺添本着“强强
联合、优势互补、规范运作、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磋商,就
成如下战略合作框架:
技术开发、质量标准等方面相互予以优先合作地位,共同协商相关问题推动双方
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之目的。
酸乙烯酯(简称 ES)的核心供应商,保障双方签订的年度合同计划供应量;公
司将在产能范围内优先保障苏州祺添的实际需求,具体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由
公司与苏州祺添、常熟市化工轻工有限责任公司(贸易采购公司)三方(含子公
司)另行签订具体的年度采购协议约定。
加强亚硫酸乙烯酯(简称 ES)品控标准研究,加强硫酸乙烯酯(DTD)的技术
合作开发,协同配合,共同提高产品品质控制,为下游客户提供更稳定优质的产
品。关于新工艺的开发等也将优先开展合作。后续具体的技术合作项目,由双方
另行签署独立的《技术合作及保密协议》约定具体合作事项。
四、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长期深耕环氧乙烷衍生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精细化工领域,凭借在环氧
乙烷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领域三十多年的技术积累、规模化生产能力以及完善的
产业链布局,在新能源材料上游原材料供应方面拥有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保障能
力。本次拟开展的战略合作有助于强化公司锂电行业新材料技术储备,为开拓锂
电池材料领域战略增长提供核心动能,筑牢公司可持续发展根基。同时,双方拟
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的技术研发、产能建设、市场拓展、供应链协同等多
个层面展开紧密合作,将对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与公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营方针高度契合,体现了公司“立足环氧衍生绿
色低碳精细化学品及新能源新材料创造价值”的发展战略布局,在助力锂电池新
材料研发创新道路上的又一重要实践。
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拓展公司在新能源新材
料领域的市场空间,增强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短期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及相关约定
在将来将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
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
绩的影响将视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及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战略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