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福建泰豪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海德
被担保人名称
馨”,原名:龙岩市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
本次拟为海德馨本金不超过 24,000 万元的贷款融资
本次担保金额 以及该债务项下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担保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是否在前期预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有反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不 218,885.00
含本次)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 70.80
含本次)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德馨随着近几年
持续快速发展,其现有厂房产能已不能满足业务需要,故将在龙岩市新罗区能源
互联网产业园区内扩建生产基地,以解决现有生产场地不足问题。为保障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海德馨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 24,000 万元,公司作为其控
股股东将与金融机构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上述不超过 24,000 万元的贷
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
与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海德馨不超
过 24,000 万元的贷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
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担保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福建泰豪海德馨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7.6274%
主要股东及持
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37.1651%
股比例
西安曲江通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857%
共青城馨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217%
法定代表人 吴东锋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成立时间 2000 年 8 月 10 日
注册地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金龙路 9 号
注册资本 17,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
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
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集装箱制造;机械零件、零部
经营范围
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汽车新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
专业修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工业机器人安装、
维修;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
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9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 98,199.50 107,016.04
(万元,相关
数据如有尾差 负债总额 52,688.50 69,912.87
系四舍五入造 资产净额 45,511.00 37,103.16
成)
营业收入 81,295.59 64,425.97
净利润 8,407.84 6,439.36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拟)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展期协议的,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条款将在担
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目的在于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
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海德馨扩建生产基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目前
海德馨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
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相关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与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218,885.00 万元(不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8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
间的担保总额为 209,88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89%。对
联营企业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9,00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