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6 证券简称:依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依股份”或“公司”)于
以及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河北依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北依依”)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含)的担保,担保额度使用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
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
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称“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签署了《额度授信合同》,为了确保《额度授信合同》
的履行,公司于同日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向兴业银行
天津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限额为 5,000 万
元。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依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14 日
法定代表人:高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捷高新区火炬大道 22 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北依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河北依依 100%的股权。截至公告披
露日,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4,253,065.58 642,988,500.27
负债总额 584,009,199.02 510,977,627.3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84,009,199.02 510,977,627.3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90,243,866.56 132,010,872.92
指标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16,666,465.21 546,926,221.01
利润总额 55,668,057.56 53,089,642.05
净利润 44,022,767.12 41,767,006.36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河北依依资产总额为 64,298.85 万元,净资产为
经审计)。
经核查,河北依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民币 5,000 万元整。
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数额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
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保证人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
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
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
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
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
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
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
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
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
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
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
一部分。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
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
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
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
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
权清偿完毕为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8,0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82%。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5,0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8.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