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叶小杰主持,应到独立董
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金龙稀土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稀土”)通过
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有助于优化其资本结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发行由金龙稀土全体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认购,公司与关联方福建省冶控私
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创合鑫材(厦门)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联方嘉泰绿能(长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自按原持股比
例共同参与认购金龙稀土本次发行的股票;交易完成后,公司在金龙稀土的持股
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为金龙稀土的控股股东。该交易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与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与持续经
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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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