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8 1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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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会议室。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47,612,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61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7,467,35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4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14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2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867,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22,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14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72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
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同意 47,581,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1%;
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弃权 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1,8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4%。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运、杨小昆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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