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 中国电影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8 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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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
名李燕为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
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状况、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被提名为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
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具有五年以上经济、会计、财务、
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
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
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
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
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
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
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兄弟姐妹、兄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
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
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
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被提名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
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
上通报批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2次未
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
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
名人在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
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
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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