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珠海格力房产
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至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其持有的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上
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及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及公司相关对外债务,与珠
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1%股权进行置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主要的资产购买、出
售行为。上述交易已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编制并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
范围。
特此说明。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