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 关于股东解除《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终止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7 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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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110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份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终止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基本情况概述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路楠先生与苍南县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南建投”、
“乙方”或“受让方”)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路
楠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共计 62,739,500 股的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转让给苍南建投(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转让完成后路楠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博泰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博泰”)间接持有本公司 6,006,776 股的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0.54%)。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苍南建投将持有本公司股份 62,739,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61%,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
加物联”),持有本公司股份 63,890,1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苍南建
投与思加物联将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26,629,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3%。
根据苍南建投与思加物联的工商登记信息及股权结构,苍南建投与思加物联均为
受苍南县财政局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
将由路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博泰变更为思加物联,公司将由无控股股东变
更为苍南建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思加物联,公司的控制权将从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
苍南县财政局。
  鉴于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尚未取得获得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批通过及未
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和证券过户登记手续,2025 年 9 月 1 日,交易双方签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将《股份转让协议》第 2.2.4 条约定:“若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20 天内标的股份未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的,任何一方均
有权随时通知另一方单方解除本协议。股份转让款返还等事宜按第七条相关约定
处理。”修改为:“若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80 天内标的股份未能过户登记至乙
方名下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通知另一方单方解除本协议。股份转让款返还等
事宜按第七条相关约定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9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路楠、杭州博泰)、《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苍南建投、思加物
联)、《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
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二、本次终止的情况及原因
《关于退回收购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项目材料的函》:“经相关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研究决定,苍南建投关于收购思创医惠控制权项目的申报方
案不符合国资监管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的有关要求,退回其申报材料。”同
日,根据协议,苍南建投向出让方路楠先生出具了《解除协议通知书》,因本次
股份转让事项未能获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通过,触发《股份转让协
议》第 7.7 条:“双方特别约定,乙方作为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依法应
报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如监管机构的审核结论为不批准本次
受让的,乙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协议,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股份转让款返还
事宜按本协议 7.8 条约定执行。”
  为最大限度维护交易双方及上市公司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经双方友好
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
  三、本次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书》项下任何条款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且不再执行,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
纠纷,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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