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5年11月17日上午0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计 80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为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为69,829,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1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数为790,38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为889,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9%。
列席会议方式包含视频方式。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83,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3,5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0.9829%;反对3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4.6561%;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36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冠、侯镇山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