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卓先生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
其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未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陈卓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
要求。陈卓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