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7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
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申报稿、修订
稿已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
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
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审批等因素影响,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
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投入建设后,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迭代、市场
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存在因上述经营风险导致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
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或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85%,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公司就近期正在推进的重大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等 102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力股份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经 2024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 6 月 12 日,本
次交易的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2025 年 6 月
实和答复。2025 年 9 月 8 日、2025 年 9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调整本次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
对方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并对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
进行相应调整。2025 年 9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金力股份加期审计报告及本次交易备考审阅
报告,并相应修订更新了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等 文 件。 具体内 容 详见公司 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 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
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前期筹备工作正在推进。
(七)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作方正在推进设立项目公司相关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或注册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相关申报稿、修订稿已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
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正在推进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投资建设
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审批等因素影响,
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投入建设后,面临宏观经
济、行业政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存在因上述经营风险导
致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风险。
(四)公司及合作方正在推进设立硫化锂项目公司有关事宜。公司所持项目
公司股权比例为 5%,项目公司成立后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预计本次投资不会
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审批等因素影响,
也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路线、市场竞争与产业化进程等方面的风险,
存在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风险。
(五)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发出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及其回复函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