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1 月 18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0.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087,505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9243%
实际回购金额 50,381,128.9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06元/股~10.0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约定,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公
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85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和 2025 年 6 月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会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
编号:2024-066)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52%,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7)。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际累计回购股份 5,087,5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43%,回购成交的最
高价为 10.00 元/股、最低价为 9.0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381,128.94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
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
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
程 序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部分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5)。截至申报期满,公司
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七条,公司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
本的,应当在自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申请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
份 837,553 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本次拟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本次拟注销 本次不注销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份(股) 股份(股)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59,284,919 100 837,553 4,249,952 549,600,000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837,553 4,249,952 4,249,952 0.77
股份总数 459,284,919 100 837,553 4,249,952 549,600,000 100
注:①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及比例为 2024 年 11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数据;上述股份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②公司本次回购期间内,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会通转债”曾处于转股期。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过程中,“会通转债”累计转股 91,152,63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 91,152,634 股,致
总股本发生变化。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部分用于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5,087,505 股,公司将注销其中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鉴于“会通转债”已完成摘牌,剩余回购股份将不
再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
借。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
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
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
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