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或“公
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晶华新材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909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
发行数量为 27,199,77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390,093.92 元。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27,199,772 股,登记托管手续已
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
以 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限售股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二)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股。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数量由 289,699,061 股减少至 289,634,661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9)。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数量由 289,634,661 股减少至 289,602,661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
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对象均承诺认购所获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
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7,199,772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占公司总股
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
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合计 27,199,772 9.39% 27,199,772 0
注:本表格中分项求和与合计项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 27,199,772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晶华新材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认购股份所做出的股份锁定
承诺;晶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晶华新材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晶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