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 关于预计2026年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7 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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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币种是美元、欧元等。为有效应对
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通过
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进行汇率风险管理,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套期
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掉期与定期存款业务组合等金融衍生品。
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存使用。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套
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但同时也会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算币种是美元、欧元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明显,
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公司拟通过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开展的金融衍生品
交易均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
融衍生品交易。
额度为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的期间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
内),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存使用。
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掉期与定期存款业务组合等金融衍生品。
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及全权办理与本次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
易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手续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额
度范围及交易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
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风险可控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
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
目的,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
损失。
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应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
险为目的。
制度》,对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及内部管理、责任部门及责
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
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
易风险。
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
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金
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
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
汇报频次,确保风险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工作。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
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以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6 年开
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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