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67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郑安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奥达”)
通知,普奥达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普奥达(存续公
司)和青岛峰华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华菁”)。
一、分立情况
(一)股东分立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分立前,普奥达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人民币,股东郑耀、马敏、辜长
明和汪方华分别持有 32%、28%、22%和 18%的股权;本次分立后,存续公司普奥
达注册资本变更为 984 万元人民币,峰华菁注册资本为 216 万元人民币,存续公
司、峰华菁的股东和股东结构与分立前普奥达的股东和股东结构保持一致。详细
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股
分立后
分立前(普奥达)
普奥达 峰华菁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郑耀 384 32.00% 314.88 32.00% 69.12 32.00%
辜长明 336 28.00% 275.52 28.00% 60.48 28.00%
马敏 264 22.00% 216.48 22.00% 47.52 22.00%
汪方华 216 18.00% 177.12 18.00% 38.88 18.00%
合计 1200 100.00% 984 100.00% 216 100.00%
(二)分立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分立前,普奥达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2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2.75%;本次分立普奥达拟将所持有公司 2.29%(即 2,751,840 股)的股份
分立进入峰华菁,剩余 10.46%(即 12,536,160 股)保留在存续公司普奥达。
本次分立完成后,普奥达和峰华菁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安民先生的一致行
动人,将继续履行原普奥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郑安民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 46,368,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38.68%。
分立前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分立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股东峰华菁关于一致行动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如双方在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以郑安民的意见为
准;
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
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
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发行人股票变化的,
相应年度可转让股票额度应做相应调整。
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的,应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票低于 5%时除外。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发行人。
三、其他事项
发生变化。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
性。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分立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